赛维时代信息披露陷入罗生门,新增大客

中沪网了解到,创业板上市委年第34次审议会议定于年6月17日召开,届时将审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的首发申请。

据悉,赛维时代是一家技术驱动的出口跨境品牌电商,公司通过Amazon、Wish、eBay、Walmart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SHESHOW、RetroStage等垂直品类自营网站向全球消费者销售高品质、个性化的时尚生活产品,包括服饰配饰、运动娱乐、百货家居等。同时,公司还基于其完善的跨境仓储物流体系向第三方提供物流服务。

据招股书显示,赛维时代本次拟募集资金62,.65万元,其中,16,.29万元将用于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9,.69万元用于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8,.67万元用于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剩余28,.00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赛维时代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赛维时代还存在以下问题,成立次年便成为大客户,且存“空壳”公司之嫌,交易真实性存疑;董、监事履历前后矛盾,信息披露陷入“罗生门”;募资补流比例远超监管要求,或为“圈钱”。

成立次年便成为大客户,且存“空壳”公司之嫌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年、年和年(以下简称“报告期”),赛维时代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1万元、,.10万元和,.2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80万元、45,.09万元和34,.42万元,公司业绩在年实现大幅增长。

据招股书显示,深圳市智汇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加科技”)在年突然成为赛维时代的第四大物流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99万元。

据智汇加科技工商信息显示,智汇加科技成立于年5月7日,为尹绍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说,智汇加科技成立次年便成为了赛维时代的第四大物流客户。此外,据智汇加科技年工商年报显示,年,智汇加科技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而尹绍控制下的企业仅只有智汇加科技一家,所以也不存在由尹绍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进行社保代缴的可能,作为赛维时代新增物流大客户,竟然连一个员工都没有。那么智汇加科技是否真正具有交易的能力,双方交易是否真实呢?

东莞市众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国际”)在年突然成为赛维时代的第五大物流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1,.87万元,然而众鑫国际在年便不再是公司的前五大物流客户。

据众鑫国际工商显示,众鑫国际成立于年4月1日,为卜龙龙个人独资企业。同样,众鑫国际成立次年便成为赛维时代的第五大物流客户。此外,据众鑫国际年工商年报显示,众鑫国际年的社保缴纳人数也为0人,而卜龙龙名下仅众鑫国际一家企业,所以也不存在由卜龙龙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员工社保代缴的情形。

董、监事履历前后矛盾,信息披露陷入“罗生门”

赛维时代曾于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王绪成为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据赛维时代招股书王绪成简历显示,年7月至年8月,王绪成曾在东风活塞轴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活塞”)任工程师;年10月至年4月,曾在东莞新科电子厂任工程师。而据赛维时代公开转让说明书王绪成简历显示,年9月至年1月,王绪成于东风活塞任工程师;2年1月至年4月,曾就职于东莞新科磁电公司(SAE)任工程师。

不难看出,赛维时代招股书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对王绪成开始任职于东风活塞的时间并不一样,前后相差2月,另外,王绪成从东风活塞离职的时间则相差7个月之多,而且从东风活塞离职后任职的公司以及也不一样。

截图来源于赛维时代招股书截图来源于赛维时代公开转让说明书

赛维时代招股书与公开转让说明除据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绪成的简历披露存较大差异外,其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潘旭东的简历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据赛维时代招股书潘旭东简历显示,年3月至年8月,潘旭东曾先后在厦门新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五菱”)、浙江新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职。而据赛维时代公开转让说明书潘旭东简历显示,年7月,潘旭东毕业于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年9月至年1月于厦门五菱任售后工程师。

可以看出,赛维时代招股书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对潘旭东开始任职于厦门五菱售后工程师的时间也不一样,相差了半年,而且按照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的,潘旭东年7月才从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而赛维时代招股书却称年3月就开始在厦门五菱任职,此时潘旭东还尚未毕业。

截图来源于赛维时代招股书截图来源于赛维时代公开转让说明书募资补流比例远超监管要求,或为“圈钱”

前文提到,赛维时代本次募资资金将有28,.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此次募资总额的比例为44.98%。需要指出的是,据年2月14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求把握: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赛维时代本次募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为44.9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4万元,年研发投入为3,.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65%。可以看出,赛维时代并不属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也就是说,赛维时代募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已经远超出了证监会规定的30%的监管要求上限。这不免让人怀疑赛维时代此番上市是否存在圈钱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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