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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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由1,,,股增加至1,,,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分别获配2,,股、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5,,股,将于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后,中航科工及其发行后的一致行动人(即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航产投)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或股份减持,公司总股本由1,,,股增加至1,,,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即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以下简称“空导院”)、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航电”)、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航数码”)、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持股比例降至40.49%。

3、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9.04%。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由1,,,股增加至1,,,股。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航产投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分别获配2,,股、1,,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5,,股,将于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于年5月8日披露《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航科工以持有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54.51%的股权,共计,,股作为对价,收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中航光电43.34%的股权,共计,,股。年6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股股份已过户至中航科工。至此,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航科工,直接持有公司,,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4%。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股本导致中航科工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同时因中航科工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可转债转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导致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年至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8.79%下降至40.49%,下降比例达到8.3%,涉及的主要变动事项如下: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中航产投不持有公司股份。

2、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于年11月3日披露《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同时因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向社保基金无偿划转公司部分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导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4.23%下降至9.04%,下降比例达到5.19%。涉及的主要变动事项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科工及一致行动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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